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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终奖金”事宜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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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442什么是编号?

关于“年终奖金”事宜的咨询

我因06年网购了“气枪铅弹”,在2009年的12月上旬网购上家交代后,被公安机关作为嫌犯刑拘了二十天后“取保候审”(注:这20多天我用的是“公休假”,因我的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不休双休日的),2010年的1月照常在单位上班,可是单位在2月份时发放09年的年终奖金时,却一分钱都没有给我(12、1、2月份的工资都照常发给的),由于我的事情还没“结案”(按法律程序也得要四、五个月了么),所以,也就没去问个理由。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09年的年终奖金能够向单位要吗?万分感谢!

咨询者:fa115145上海
[咨询时间:2010-03-0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5 13:01
魏国鹏
你虽然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是你的民事权利依然存在,单位无权剥夺你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09年的年终奖金是你09年劳动报酬的体现,取保候审期间不影响你获得09年年终奖金的权利,单位拒绝支付你09年年终奖金的行为属于拖欠你劳动报酬的行为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回年终奖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
回答时间:2010-03-05 12:54
戴长洪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本案目前还不适用.有关年终奖事项,需要根据你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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