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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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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4169什么是编号?

婚前协议的效力

男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得房屋一套,房产证于婚前办下来。

因贷款数额较大,婚前男女双方自愿签署房产协议,约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该房屋产权自动转化为两人共同所有,协议中还注明首付为男方父母出资,婚后在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双方签字有效。

现在房产证上还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此协议有效吗?如果离婚,此房产将如何分割?

咨询者:liyanyan...山东
[咨询时间:2012-01-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荣烈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5863693133
积分:3097
]
回答时间:2012-01-03 09:42
赵荣烈
协议有效,但是是可以撤销的。
桑德文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954556149
积分:3032
]
回答时间:2012-01-03 09:48
桑德文
共有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婚前部分应属于男方所有,父母出资部分应属于赠与男方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共同所有的份额,各占一半。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1-03 17:03
殷国丰
此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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