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就要求男方领证了,之后因男方不愿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
我觉得男方不够爱我,而且欺负人,拒绝举行婚礼,现在男方想和我离婚,而且要我家退2万(上门买的礼品钱,打发亲戚的钱,首饰钱),我应该退吗?我觉得我才是受害者,毕竟我是已婚人士了,以后很难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