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友要求打胎,因不同意,从那以后男友对我的态度很不好,也没照顾我,带着身孕还要我去做事情。
还说对我已经没有感情,而且不会再喜欢我,说孩子生下以后给他,我现在对他也没有感觉了,当然不可能和他结婚把孩子生下来给他。
现在要打掉孩子,那这样的话,他是否要付法律责任,他需要赔偿多少的身体受到伤害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金,若打了孩子以后,我身体因为打胎而有其他并发症,他需要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