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入股了一家快餐公司。我去年入股了一家快餐公司三万占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但今年店破产了。但今年店破产了我问他们我如果得钱去那里了。但今年店破产了我问他们我如果得钱去那里了他们告诉我是给了其他的股东了。
可我们写的合作协议是财政公开,共同享有商业资源,把我入股的钱给其他股东也没有人跟我讲过。
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