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别人欠我的钱,他现在答应给我写欠条.请问我现在要求他的亲人来到现场看他写下证明;同时也要求别人在现场看到他签字,这样行不行?如果他签了之后,到了还款日期以后他没有按照写的日期还款应该怎么样来追讨!还有签下欠条的有效法律时间是多长时间?如果他不还款可以要求他的亲人还吗?到时候需要到法院的时候现场证人可以为我做证明吗?如果不是他的直系亲属到场是他的叔叔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