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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咨询或夫妻财产界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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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2753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咨询或夫妻财产界定问题

因儿子儿媳感情不和,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单独留给儿子。

想留一份公证遗嘱,然后把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份房产不能成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吗?这样做算是最经济实惠的吗?

咨询者:fa312042福建
[咨询时间:2011-12-3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31 14:07
陈晓云
1、可以立遗嘱或生前赠与。 2、遗嘱或赠与都得指明由儿子个人所有、儿媳不享受。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1-12-31 14:13
陈富盛
你好,要声明只赠与儿子一个人。可以找律师帮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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