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房产证没有下来,如果只是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没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办离婚,房子算不算是真正意义的赠予?
2、如果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受赠人是否必须到场?
3、如果我现在不想让受赠人知道的话,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