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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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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2589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于08年7月进入民祥物流公司,与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7月份我司承包金浩茶油长沙分公司仓库的货物市内配送,2009年1月1号,我司又承包了金浩茶油的仓库管理,公司任命我做为金浩项目部经理,管理仓管和文员.2月6日盘库,发现货物亏了500多件。在这期间,我没有直接管理仓库,有专门的仓管拿仓库钥匙,直接管理仓库.我作为项目经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车辆的调配,负责把货物仓库到目的地的配送.以及配送费用制表等文员工作.现在查出货物丢失,损失大约为19万多,请问我有责任吗?需要赔偿吗?

我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项目委任书,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 仓库也不是我直接管理, 我的主要工作只是车辆调度,及文员方面的工作,货物丢失属于无意中出错,而且货物也没有买保险.

咨询者:fa300007...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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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31 10:30
魏国鹏
1.你有权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 2.仓库不归你直接管理,你不负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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