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为了给工人发工资,自己弄了账16万的假支票,找了老王兑换支票,但没有兑那么多知识先兑出10万,以后的钱双方签了协议说等支票到期提出钱来在付给他,然后老板就拿这10万给工人发了工资了,但是支票到期后居然发现时假支票,老王就在经侦立案了,请问这个老板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这个老板去拿这10万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发出去的这10万元要追缴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