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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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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242什么是编号?

交通肇事(急!急!!急!!!)

大家好!前几天我侄女坐车出行。大家好!前几天我侄女坐车出行途中发生车祸。大家好!前几天我侄女坐车出行途中发生车祸客车翻落沟中。

我侄女所幸没有受伤。我侄女所幸没有受伤从车中爬了出来。我侄女所幸没有受伤从车中爬了出来还没回到公路上,后一货车肇事,车上钢板滑落,将我侄女压死,请问。

货车客车各该负什么责任。货车客车各该负什么责任我们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请名位律师,各位网友。

给我一点帮助。给我一点帮助不胜感激!!!

咨询者:fa115932辽宁
[咨询时间:2010-02-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28 17:43
魏国鹏
货车和客车均是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你侄女无责任,其家属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下列赔偿(按照辽宁省的标准):
1.死亡赔偿金:14393元X20年=287860元。
2.丧葬费:13865元。
3.被抚养人生活费:5576元X20年=111520元。(父亲)
5576元X20年=111520元。(母亲)
总计:524765元。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参考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393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576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232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814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7,729元
丧葬费 13,865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祁建平律师
[地区:广东-肇庆市
手机:13602970290
积分:-8592
]
回答时间:2010-02-28 17:46
祁建平
货车客车均为肇事车辆,其司机及其所在单位对你侄女死亡,负共同赔偿责任。
李春华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70440151
积分:4271
]
回答时间:2010-02-28 18:27
李春华
可以向该二车的肇事司机、车主或者所在单位、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承保公司索赔。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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