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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被以交友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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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2086什么是编号?

不慎被以交友为手段

不慎被以交友为手段已婚男人(抓获后得知此人已婚)骗去投资黄金现货的资金17万,还有我所销售的产品零售价30余万。现此人在我与其她也被骗的姐们近十个月的合作,持续的努力下将其诱出抓获,目前在30天的刑拘期间。很快要送检察院审核批捕否。但此人是个职业骗子,非常狡猾。为行骗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及行骗工具。如假身份证、假的个人包装,假的某杂志个人炒作简介。目前我们有三个当事人分别被骗财款不等。都已报案。另还有一些被骗色还未及骗财同时交往的女友。也已提供了笔录证词。我的问题有五个如下:

1.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如果此人拒不承认,可以给他定诈骗罪吗?

2.目前涉案金额一共有六十余万,如果此人拒不归还分文。可能会被量刑多少年?怎样能争取到重判他?

3.我们该怎样才能追回我们的钱款和货?

4.因被骗后,我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近一年没有收入,并一直寻找各种渠道在追踪此人,不仅有误工费,而且追踪期间花费了大量金钱。多次往返在有他停留痕迹的城市等。我要求此人对我额外的精神赔偿款,应该怎样写相关的赔偿请求(网上是否有此版本提供),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法院or检察院)赔偿金额法律有相关的上限规定吗?

5.这样的刑事案件,应该是由检察院公诉人出庭法院审理此案。我们几个受害人是否需要请律师呢?

非常谢谢各位回答我繁琐提问的律师!

咨询者:fa400001广西
[咨询时间:2011-12-30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30 14:11
魏国鹏
1.可以将其定位诈骗罪。 2.具体问题,请电话与我联系,为你们办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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