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彩礼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81669什么是编号?

离婚彩礼

我们结婚一年,婚前婆家给我四万五千元的彩礼,结婚置办东西花了七千,两个月前我得了宫外孕医生说下次宫外孕的可能性很大,现在要离婚,婆家生活也不富裕,彩礼我该返还多少。

补充说明:
他们让我全部返还
咨询者:fa311102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薛成娥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898618119
积分:764
]
回答时间:2011-12-29 10:53
薛成娥
可以协商解决
张辉律师
[地区:山东-枣庄市
手机:15866242822
积分:165
]
回答时间:2011-12-29 10:59
张辉
婚姻法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也可以针对此事进行协商解决
汤红艳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5805377556
积分:2318
]
回答时间:2011-12-29 11:26
汤红艳
你们结婚时间不短了,男方要求全部返还,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全部返还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对方起诉。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29 13:47
殷国丰
全部返还希望不大。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