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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 车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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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146什么是编号?

公交 车摔人

有位80岁老太太,坐公交车下车时摔倒,导致股骨骨折,住院治疗后,评了8级残,这个评残高不高?公交公司赔了11万多,事后公交公司扣司机1万8千元合理不合理?公交公司说只有交上钱才能让司机上班,做为司机我该怎么办?该不该交这钱?即使有责任最高应承担多少?

咨询者:fa115472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02-25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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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26 09:27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主要看老太太摔伤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话,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公司章程也很重要,有没有类似的规定。

回答

3
张学辉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634115698
积分:518
]
回答时间:2010-02-25 21:24
张学辉
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你把公司规章制度好好研究一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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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25 21:31
魏国鹏
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司机没有赔偿的义务,司机属于公司的雇员,雇员致人损害的,应该由公司来赔偿,老太太下车没有注意安全,致使发生了意外伤害事件,是司机无法预料到的,司机没有过错,公司无权要求司机赔偿任何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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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2-25 22:10
杨汉卿
主是公司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司机的职责是什么,老人下车具体是什么情况,怎么摔倒的,等等需要根据这些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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