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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吧,我都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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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140什么是编号?

帮帮我吧,我都绝望了

我接了家门面房,是和上任租房者谈的,他收取了我5千的转让费,我也不懂,没和房东说,现在我想转让了,房东才知道这事,说我没有权利转让,上任租房者属于诈骗吗?我该怎么追后我的转让费。

补充说明:
房东说他和上任租房者都说好了,店铺不让他转让,他是私自转给我的,他骗着我说我要重新和房东签合同房东肯定要涨房租,所以我也没和房东联系,就把转让费给他了,现在找不到他人了,房东也不让我转,说我被骗了,他难道不算诈骗吗
咨询者:fa115750河南
[咨询时间:2010-02-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25 18:49
魏国鹏
上任租房者无权收取转让费,在法律上转让费是不受保护的,属于强加给你的义务,违反了公平原则,你们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不过你可以主张原收取转让费的约定对你显示公平,你有权申请撤销该约定,返还给你好处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东会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07679865
积分:96
]
回答时间:2010-02-26 18:36
王东会
应该不属于诈骗,不过你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要回部分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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