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知道,既然你们共同拥有这套四合院,你姐夫怎么会一个人就出卖了这套房产?如果你们其他共有人没有书面的同意的话,他是没有办法转让房产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其次,尽管购买的四合院可以翻建,但不能超出限高范围,不能随意拆毁改建别墅或门面房,甚至违反国家规划。因此,在交易中如发现有四合院加盖行为,一定要意识到该行为是否经规划部门审批,是否违反规划。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其次,尽管购买的四合院可以翻建,但不能超出限高范围,不能随意拆毁改建别墅或门面房,甚至违反国家规划。因此,在交易中如发现有四合院加盖行为,一定要意识到该行为是否经规划部门审批,是否违反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