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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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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0877什么是编号?

婚姻方面

我要陈述的事是发生在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的,我弟弟去年年底和邻县一个村的女孩经别人介绍认识,很快两人就定婚啦,定婚的时候我们男方给女方1万多定金,还有请她们女方亲戚过来吃放也花了好几百元,后来我弟弟去上海打工,女方去浙江省打工,这之间我弟弟去浙江那边找过女方,俩人也发生了性关系,当然是她们自愿的,而在这之间我弟弟也花了5000多元,是她们共同花的钱。

后来到今年这个时候我们男方要求把婚事办了,而她们女方不同意,说今年没有好的日子(就是喜日)而我们男方找人看了是有昔日的,女方非要推到明年办事,女方还要求我们男方拿去5万多钱,我们不同意,所以事情没有谈成,也就是谈崩了,现在我们男方要求把定钱一万多退给我们,而女方说只退5000元,原因是我弟弟和女方发生了性关系。

我想咨询下女方这样办事合理吗?我们要不要起诉女方!

咨询者:fa310338河南
[咨询时间:2011-12-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朱书芳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86450
积分:1560
]
回答时间:2011-12-27 11:20
朱书芳
全退,如需帮助电联13838286450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12-27 14:19
丁光华
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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