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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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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0653什么是编号?

离婚诉讼案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觉得无感情可谈,感情破裂,但又无有力证据证实构成离婚情形之一的情况,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说男方身体有问题,并存有短信说男方有其他的女人与之相爱,索要精神损失费,男方要赔付吗?多少?

咨询者:fa310126河南
[咨询时间:2011-12-2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26 18:54
殷国丰
男方可以不赔。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1-12-26 20:36
李志刚
此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要求赔偿
朱书芳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86450
积分:1560
]
回答时间:2011-12-27 11:23
朱书芳
不需要。如需帮助电联13838286450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12-27 14:18
丁光华
应当根据证据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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