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未经女方的同意下私自卖房侵犯了女方的物权,是违法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返还财产,在离婚时男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男方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产权证名字为男方,请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有无权利在未经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卖房?如果卖出,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