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与青岛一家公司还有一个美籍华人共同出资于2008年在青岛
成立一公司,2009年公司为了发展与香港一家公司谈增资扩股事宜,青岛公司当
时嫌他们所占有股份比例偏低,当时大家协商我方及美籍华人共同转让部分股份
给他,协议签好后工商税务手续都已于2009年10月变更完成,去年底,爆发金融
危机,增资扩股一事搁浅,我想问:我们卖给他的股份是否有效。谢谢!
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打起官司我都需要给法院提供那些相关资料,我对找一个本地
律师还有些顾虑,因为我们是外地人,这家企业在青岛的势力以及关系肯定远大
于我们,对于中国的法大还是势力大我还没有太大的信心,据说这家企业董事长
的儿子就在法院工作,我现在是在做最坏的打算,麻烦你告诉我一下我都要收集
什么文件资料,工商税务变更前后的文件是否要提前复印好,还有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