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是一年前拿的结婚证,男方是上门女婿。
在这一年期间,双方没有同房,大半年时各居一地,在那小部分期间里男方未出去工作,一切都是女方支撑家庭,女方对男方很关心,但男方不理不踩。
后来找到工作,男方搬出去住,每个月的工资也是他自己拿着。
现女方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请问双方财产如何分割?女方要赔偿给男方青春损失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