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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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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299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

我妹离婚后,和前夫有一个女儿,现由我妹抚养,她前夫离婚后在上海又结婚,前不久她前夫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和现在妻子有一住房,我是想问,我妹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怎么申诉。

谢谢。

咨询者:fa308720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23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11-12-23 10:11
范嬛菁
你妹妹的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其父亲生前没有以下遗嘱的,她可以向上海的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析产。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3 10:10
魏国鹏
你妹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1-12-23 13:42
邹高飞
你的妹妹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1-12-23 15:14
朱久兴
你妹妹的女儿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小孩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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