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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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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24什么是编号?

关于分家

家有一父一母一兄。家有一父一母一兄有一处住房,是父亲和兄长各出一半的钱买的房产证是父亲名字。

因相处得不和睦欲分家请问该怎么合理。因相处得不和睦欲分家请问该怎么合理望尽快回复在邮箱里面。

谢谢电话也行。

咨询者:fa115334重庆
[咨询时间:2010-02-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德满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901066932
积分:1292
]
回答时间:2010-02-17 17:28
张德满
应该共同分割。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17 17:39
魏国鹏
房屋是父亲和兄长共同建造的,父亲享有一半的份额,分家时,该房屋的一半归兄长,另外一半属于父亲的财产。如果父亲想把其享有的份额给你,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给你。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2-17 21:01
杨汉卿
物权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此房屋应为你父母与兄长按份共有(前提是你父亲的出资是用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出资,否则为你父亲与兄长按份共有)。应当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割,但房屋一般是不能进行实物分割的,可将房屋归一方,并支付另一方一半的房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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