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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孩子的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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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8448什么是编号?

我能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孩子的生活费吗?

离婚后男方判有一女,五年后因孩子就读的原因由女方代为抚养,男方给抚养费,可是,07年男方给了第一年的生活费4700元后至今再没有给过一分钱,现在孩子读高中了,生活压力大,我该如何要求男方付给女儿这几年的抚养费?

咨询者:fa307956湖北
[咨询时间:2011-12-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0 18:18
魏国鹏
你可以以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这几年的抚养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1-12-20 23:50
饶太益
你好,建议尽快通过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之前的抚养费。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电话15107100208。QQ:44745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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