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07年的时候乘坐运管所的车出了车祸,车内连同司机3人就剩我母亲一人,面部多处骨折,右眼上方有大概10厘米伤口,送医院后治疗了近3个月,右眼视力下降,身体比以前差的多,出现很多后遗症。
可当年我父亲被交警和运管的人误导签下了和解协议,只赔了5万多点就了事。
请问现在能不能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