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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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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8081什么是编号?

寻求解决办法

我在一个民营单位上班,因单位效益不好,把我派回家给单位招生,并且还告诉我在家期间要三天报到一次,如两次不报到,就自动离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在此单位工作六年,在此期间我什么保险也没有得到,我也签过合同,但是单位没有给我 一份,)。

咨询者:fa307601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汤红艳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5805377556
积分:2318
]
回答时间:2011-12-19 16:27
汤红艳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要求经济补偿金等。
郭俊峰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606341545
积分:703
]
回答时间:2011-12-20 14:20
郭俊峰
“自动离职”的规定不合法,你们之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如果双方办理辞职或辞退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郭俊峰律师于 2011-12-20 14:2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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