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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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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8036什么是编号?

土地征用

您好,朋友家八几年开荒的土地现在由于修变电站被征用了,但是生产队要求双方平分那个钱,他们家觉得不该分出来,而且生产队没有要求其他人家把钱分给生产队,请问,生产队的要求合理合法么?开荒前的荒山应该是属于生产队的。

咨询者:fa307562贵州
[咨询时间:2011-12-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徐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511582016
积分:2311
]
回答时间:2011-12-19 13:46
徐勇
如果您朋友家开荒后的土地未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那么征地补偿款应属于生产队所有,但是您朋友家可以要求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以及要求从土地补偿款中支付开荒的投入等费用。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12-26 00:50
吴正成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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