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补交保险是否要缴纳滞纳金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7927什么是编号?

补交保险是否要缴纳滞纳金

我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今年七月离职后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同意给我补交07年9月份到今年7月份的养老和医疗两险了 我没有开户,请问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补充说明:
能快点回复吗 我急用啊
咨询者:fa307450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18 22:46
刘子若
要交纳滞纳金,但是是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12-19 10:15
严亨春
根据《劳动法》第72条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