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走民事,刑事案子不好办。民事案子可以打“缔约过失”,属于恶意磋商!要求赔偿损失!
我公司与xx公司签订合同,现在给付首期200万的支票a,后来xx公司不想合作,于是想法拿回200万,他们用了b支票来换取a支票了,b支票拿到银行却说填写有错,不可以兑现。
接着他们就提出解除合同,所以我觉得他们是有预谋的,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还有的就是我可以刑事立案说他们诈骗吗?用假的b支票来骗取我的真支票a,毕竟a支票已经是我的了啊,我不知道他们给我的这张a支票的权力是否已经转移到我这里了呢?他们应该是已经做好准备了,民事官司估计财产已经转移了,要是刑事立案的话还好,毕竟有威慑力。
或者我怎么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