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闹市路边卖小工艺品的(摆地滩的那种)。我妹妹跟我摆挨边,她滩位来四个男人,喝了酒的,买了妹妹20元的物品(两件),钱也付了,货也给他们了。他们要走的时候,就骂骂列列说我妹妹卖贵了,要妹妹退10元钱给他们。你想啊,大冬天的好不容易卖了点钱,谁退啊。妹妹不退,他们就骂妹妹,说要找城管抄我们的滩子。我跟几个同行看不去就过来劝架,几个家伙不但不听,还骂我们,我实在气不过就动来打了他们一下。双方就打了起来,后来就报警了都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调解不成,就让我们在一个单子上签字,单子上写的意思是,我们是互殴。造成我方一人(25岁)的左手大拇指被对方咬伤,对方一人(35岁)脸部有点红肿。说是拿着这个单子可以上法院解决。(我方4个人参于打架,3个人没事,1人手指被咬伤,花了500多。对方4个人,有2个人没事,1人做了ct(200多)结果没事,1人脸部红肿(派出所让他做ct,他说没钱就没做)
请问:1,我们要是起诉的话,胜算多少,胜的结果是什么,败的结果什么?
2,对方要是起诉,胜算多少
3,对方会不会自残,来起诉
4,双方要是都不起诉,我们填那个单子,派出所会不会找我们,
5,要是过好长时间,他们再起诉还会不会生效,
6,我是不想起诉了,我怕对方来个自残起诉,和气生财,以后不会轻易打架了,
希望大侠们能一一解答,不要复制的,谢谢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