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其他 > 

这算自卫吗?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7602什么是编号?

这算自卫吗?

最近,我的朋友在吃饭时与别人发生了口角,接着对方约我朋友到外面解决,并且对方叫了5、6个人,出去后,把我朋友叫到一个花园里,接着我朋友掏出刀捅了他两刀,但是对方没动手!

咨询者:fa307166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17
悬赏分:
解答数:7]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2-17 22:15
牛国荣
对方没有实施伤害你朋友的行为,你朋友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是自卫行为。
专业诚信、尽职尽责,牛国荣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回答

6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17 22:08
陈晓云
不算自动,属于故意伤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17 22:22
刘子若
你朋友的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对方的伤害后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你朋友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1-12-17 22:31
谷友军
肯定不算自卫。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2-18 10:12
赵江涛
您好:
不算自卫。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
回答时间:2011-12-18 16:04
袁丽萍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侵害并未发生,不属于自卫。
宋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1613
]
回答时间:2011-12-18 16:37
宋娜
你好!

不属于自卫,涉嫌故意伤害罪。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