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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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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7409什么是编号?

合同的解除

我在单位工作已有十几年了,长期拖欠工资,而且经常待岗,导致我们出去找事干来维持家庭生活,今年11月叫我们回单位上班,我们也回来了,结果也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我们呆了二三天,所以我们又回家了,而后也没人通知我们上班,接下来就以我们旷工为由解除合同的,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咨询者:fa307003安徽
[咨询时间:2011-12-1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17 16:39
陈晓云
不合法,属于单位不能安排工作,不但不能解除合同还应支付你们工资。 对公司的行为你们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12-17 20:59
卢佩伟
单位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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