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们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合理啊!
一:家庭成员主要有:父母,哥哥嫂子,本人及爱人,妹妹(已出嫁)
二:家庭房产:a,市区商品房一套(两证未出,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没有正式发票),签订合同和收款收据均为本人,(毛坏房为二十三万,出资情况为,父亲出十六万(无字据)本人出了余款7万和装修款十万元,共十七万元。b,农村房屋两处,一处为134平米(旧房,准备出卖25万),另一处为160平米(新房),均只有农村房屋建设许可证。这两处均为父亲所有权。
三:市区商品房自从装修完毕后,哥哥一直居住,哥哥婚后两口子也一直居住。
纠纷在其:现如今让哥哥两口子搬出去,哥哥认为父亲出资有份,就不搬。如若要搬本人必须贴现金给哥哥,另还必须考虑a房子升值部分。
四:另哥哥欠款22万元父亲也出资帮他还清债务(父亲出资也无字据),所以本人也不愿出资贴现金给哥哥。
五;父亲口头答应:市区商品房归本人所有,农村134平米的归哥哥所有,160平米的归父母所有,妹妹都没有份。可问题的关键是134平米的房子现在还没有卖出去,暂时就不能先归哥哥所有,父亲要本人先出资8万作为升值补贴,先预付给哥哥去还债,市区商品房还是归本人所有,待农村134平米的房子卖掉后我和哥哥两人在平均分,拿回我所得的预付款,这样合理吗?
六:以上这些纠纷要如何建立字据才能保护双方的利益?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家到底应该怎么分才能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