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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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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69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处理

本人无照驾驶一辆油罐车(超载),在红绿灯处停车(红灯),后面一辆客货微型汽车载一乘客追尾(酒后驾驶),致驾驶员截肢;乘客植物人。

交警队认定书为我负次要责任,我未签字,现在乘客起诉我和对方司机。

我认为我无责任。

咨询者:fa305231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12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12 11:34
陈晓云
1、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根据交警依法作出的责任认定处理赔偿事宜。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3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2-12 11:02
邹兵
如果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1-12-12 15:57
李翠英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否则你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2-12 19:31
吴君瑜
积极应诉,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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