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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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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50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问题

我有一处商品房,由于开发俩证还没下来,我就以让购房者首付20万,两证下来以后作为二手房过户以后他贷款偿还我剩下的房款25万元,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协议书上只写明了出售6单元303楼房一套,定于2010年1月底交房。

可是,后来开发商办理双证的时候,提出房屋面积大了,需要补交多出的1平米多的房屋款5000多。

可是房子已经卖了,请问这5000多房款应该由谁付?

咨询者:fa114623河北
[咨询时间:2010-02-0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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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1 10:58
你没有特别约定按面积计价,原则你承担。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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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1 13:38
牛国荣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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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1 13:50
房屋还未过户,应有你支付多出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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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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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1 16:25
魏国鹏
房屋多出的1平米多的受益人是买你房屋的人,将来他买的房屋也是多出1平米多的,所以这笔钱应该由购房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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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玉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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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1 23:02
仲玉华
开发商要求你补交是合法的,因为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没过户给他人。由于你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协议中没有约定,你可与买房人协商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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