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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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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26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罪

您好,我一个朋友她和他的男朋友发生争斗,现在女方被男方毁容,请问这是故意伤害罪吗?如果是故意伤害罪判刑多久?即以赔偿。

还有一点,当时争斗前,我也在现场,男的先开始拿了啤酒瓶,因为块头和身高我都不如,当时只是跟到后面并且被男方恐吓说要杀我,后来见男的扔掉了酒瓶后,我以为男女后面只是吵架而已,随后离开了。

但是后面发生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当我得知女的被男的毁容后,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我想问下,是否因为我随后的离开造成了这样结果,我必须要承担什么责任?(注:当时男女双方都有喝酒)。

咨询者:fa114585广西
[咨询时间:20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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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31 08:04
魏国鹏
1.女方的情况已经构成了重伤,应该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你没有实施任何侵权行为,你离开前也无法预料到后来发生的事情,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犯罪嫌疑人即那个男方承担法律责任,你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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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律师
[地区:广西-南宁市
手机:13307810165
积分:210
]
回答时间:2010-01-31 22:22
王旭东
你好:

男方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毁容属于重伤,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你无违法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



王旭东律师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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