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门市,在买卖过程中,对方先付了2万元定金,我给对方打了一收条,签了我的名字,没按手印。
未签买卖协议和合同,对方说需要一星期凑钱,可是现在对方说钱没凑够,要终止交易,要求退还定金2万元,我觉得对方违约在先,拒绝退钱,如果我不退定金,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呢?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