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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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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91什么是编号?

我该告谁?

楼上邻居(是房客)用水不当使我家受损又不承认,房东又找不到,我该告谁?

咨询者:fa114372上海
[咨询时间:2010-01-27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7 20:49
魏国鹏
你可以告实际的房屋使用人,因为其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可以要求房客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因为房客是实际的侵权人,你必须告房客要求赔偿损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1-27 22:05
张宏图
可告房客和房东,在 房东找不到的情况下就只有告房客了。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0-01-27 22:17
任济舟
起诉现在的房东,律师可以帮助维权。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1-28 09:38
李红伟
你好:
依照目前的情况建议你告房客。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1-28 09:56
这种情况,你起诉房客比较实际。

如果希望得到全面的解答,请带好案件所有材料来我所咨询,我所将提供该擅长该方面案件的律师为你进行服务。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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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410
]
回答时间:2010-01-28 10:34
起诉房客比较实际。
朱守侠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5900582009
积分:520
]
回答时间:2010-01-28 11:41
朱守侠
上海地区两者一起起诉。
但是上海高院的意见是房东是第一被告。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0-01-28 16:16
李军
可以将房东和房客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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