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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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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525什么是编号?

殴打他人

上个月我被他人大的面部皮肤拉伤,法医鉴定已做。

这样怎样处理好?要求他赔赏多少钱?

咨询者:fa303121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05 20:07
刘子若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微伤的,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12-06 09:08
于家亮
根据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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