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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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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374什么是编号?

工伤咨询

给一个人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操作失误,被机器夹伤,造成左手大拇指上半截截肢,中节无法回弯,请问应该算几级工伤,治愈后应该如何赔付。

咨询者:fa302935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宝良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3070632512
积分:844
]
回答时间:2011-12-05 10:21
刘宝良
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级别确定赔偿数额。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05 10:21
刘子若
应当可以评定为九级工伤伤残,但具体应当以工伤伤残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构成工伤的,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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