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与某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
我们钱款大部分付清,由于历史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我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咨询有的律师说可能要过诉讼时效,有的说是物的请求权,有的说我还没有取得物权,实际是债权,起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不知到底胜算把握多大?如果我还有一些房款没有交清,开发商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