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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人撤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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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997什么是编号?

公司合伙人撤股问题

律师您好,我公司2008年三人合伙,股权各占三分之一的方式成立的。

今年另外两个合伙人要求撤股。今年另外两个合伙人要求撤股并提出公司名称作为无形资产,有价值体现,要求我继续使用就必须给他们分钱。

可我这个企业名称也不是知名品牌,也不是某个股东以个人名义注册的。

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种要求有依据吗?我该怎么办?多谢!

咨询者:fa302548天津
[咨询时间:2011-12-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03 21:54
殷国丰
股份不能撤。你可以不同意购买他们的股份,对公司进行清算。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于海英律师
[地区:天津-大港区
手机:13752441166
积分:657
]
回答时间:2011-12-04 14:27
于海英
可以把股份转让,但是你有优先购买权,还要对公司进行清算。
孙金刚律师
[地区:天津-河北区
手机:13682161432
积分:880
]
回答时间:2011-12-04 19:26
孙金刚
没有依据,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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