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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881什么是编号?

急求法律援助!

我是广西梧州人,目前在南宁的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四路的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就读!我的专业是舞台灯光设计!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由于学校准备在11月24日晚举行文艺汇演,作为舞台灯光设计的我和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在操场上进行着汇演的灯光工程!23日下午6点我回了趟宿舍,6点20分从宿舍出来!已经关好门窗了!但是,一个小时后我们收到了一个宿舍电脑电脑被偷的消息!我们马上回宿舍,经确认,消息确切!我想知道,在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该是谁的责任?谁该负什么责任?

学校的安全管理漏洞很多:

1,我们住在2楼,但是只有1楼装了防盗网,所以可以让小偷更容易爬上来;

2,我们宿舍阳台面对着学校边缘,但是学校没有围墙,只有一些简陋的铁丝网,而且还有一个缺口,有许多人都从这个缺口进出,这个缺口离我们宿舍只有不到50米;

3,保安岗亭离我们宿舍有300米远,并且平时无人巡逻,宿舍楼周围也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

4,我们的寝室本来是在位于宿舍楼的南边,2011年5月份的时候学校要求我们搬到现在这个位于宿舍楼北边的寝室,在搬过去之前已经向老师反映过搬到北边很容易被盗窃,但老师没有重视这个问题;

5,事发时我们是在为了学校的演出在操场上进行演出的灯光工程,否则的话,下午6点以后我们都会在宿舍里面,那样事件就不会发生!

现在能列举出来的只有这些,若还有的话以后会补充!目前学校的态度是此事件与学校没有任何责任关系!请广大法界人士能帮帮我们这几个学生!我们只是学生,没有太多的钱去请律师,所以只能在此找法律援助!希望各位法界人士能助我们一臂之力,帮我们讨回公道!谢谢!~

咨询者:fa302444广西
[咨询时间:2011-12-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1-12-03 07:14
唐康
学校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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