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事业单位领导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组织职工集资建房,集资款由单位财务部门收取保管,由单位领导批准支出。
请问这个财产是属于公共财产,单位财产,还是属于私人财产?
这笔款项被“合同诈骗”了,领导是否犯“滥用职权罪”?
这笔款项被“贪污”了,领导是否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