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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户口未迁,离婚6年,现村改按人头分房,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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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780什么是编号?

结婚户口未迁,离婚6年,现村改按人头分房,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吗

我是2001年结婚的,前夫是农转非的居民户,不能落户口,所以户口一直在娘家未迁出,2004年女儿出生后户口跟了我,2005年因夫妻不和协议离婚,2011年村改按人头分房,请问我和女儿可以享受同村民同等待遇分房吗?谢谢。

咨询者:fa302319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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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机灵律师
[地区:江西-吉安市
手机:13755419502
积分:694
]
回答时间:2011-12-02 15:34
李机灵
如果界定为该村的居民,且你实际生活在该村,承担了村民的义务,可以主张这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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