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几个关于西安市拆迁的问题: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家住西安市钟楼附近(城墙内),政府为了改造,即将拆迁,那么:
1、打听了很多类似的被拆迁户,都是执行的“先谈协议,后评估”的原则,我们这却相反,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正确,政府为什么相同的区用不同的拆迁程序,标准是什么?
2、家里面积20平米左右,父母离婚,法院判父亲13,母亲7,两人和我拆迁后无固定住所,这种情况在安置时,是否会考虑至少分两套安置房给父母双方?具体执行什么法律法规?
3、面积虽不大,但土地证、房产证都齐全,而且使用期为无期,地段比较好,政府对这种拆迁都会对什么作出赔偿?
由于西安很多拆迁人员为社会闲杂人员,只会从我们这些老百姓这榨取,恳请各位律师予以法律支持,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