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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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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11什么是编号?

如何维权

我家住一楼,卧室窗前被邻居长期停放一辆加棚三轮车高度距窗台不到一尺.感觉很不好.我是否有权要求邻居挪开.

咨询者:fa114048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张德满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901066932
积分:1292
]
回答时间:2010-01-22 15:05
张德满
楼房的空间是公共的,如果不影响你的日常生活可以停放。如果对你的生活确实有影响,可以协商一下,让对方放到其他地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1-22 15:50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你认为邻居长期在你卧室窗前停放三轮车影响了你的通风、采光等方面的权利,你可与其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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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2 16:31
魏国鹏
你的邻居长期停放的一辆加棚三轮车影响了你家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你的物权,你们属于相邻关系纠纷,你有权要求邻居挪开。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1-23 23:35
牛国荣
邻居已经严重影响到你家的相邻权,可以建议挪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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