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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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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88什么是编号?

股份纠纷

合同

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新出资及权益性资本比例。以确定新出资及权益性资本比例新出资人具有同等的地位,依照本章程享有权利、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问:是否我加入公司后,公司之前所欠的债款我也要偿还?

咨询者:fa113990湖南
[咨询时间:2010-01-2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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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21 19:33
魏国鹏
1.作为新的合伙人入伙,原则上应该对公司以前的债务承担偿还的义务,但是公司有义务在你入伙前如实向你告知公司真实的财务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否则你可以不对债务承担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没有如实告知该债务情况,你可以合同欺诈为由要求确认该偿还债务的条款无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于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193860
积分: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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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21 19:47
于森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应该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且应该清产核资,新合伙人同原来合伙人具有同样的权利义务,新加入的合伙人应该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债权债务,并对入伙前的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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