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只有一套住房,属于公民的基本生活资料,而且设定了抵押权的,法院一般不会进行强制执行。
110106009919679事情是这样的:一天b拿着一张欠条向a的老婆讨债,说a在生前做生意时向借款20万,但是a老婆不知道借钱的事,拒绝还款。
110106009919679于是a向法院起诉了a的老婆,并且他知道a的老婆名下有一栋房子(价值100万左右,但此房子曾作抵押向邮局贷款15万,三年后到期)。
110106009919679b告诉a的老婆说,法院将此房拍卖追回欠款给b
就一套房,法院会不会强拍,如果不,那一般会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