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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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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665什么是编号?

侵害权利

小王是公司的员工,公司有分房的机会,他想要分房,可是公司的经理说他已经分过了,原来他的前女友以他的名义已经的到了一套房。

请问侵犯了小王什么权利,为什么?

咨询者:fa301355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1-28 20:16
牛国荣
他的前女友侵犯了小王的购房指标权,小王可以要求前女友返回属于小王的房屋.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28 20:33
刘子若
小王前女友以小王的名义取得了房屋的分配指标,小王不知情的,小王有权要求返还。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1-28 23:29
赵江涛
您好:
可以诉讼。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29 00:01
陈平凡
你好!小王前女友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房屋,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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